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时间:2026-04-13 18:38:18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抓好思想教育,使全体机电工确实明确各岗职责,树立为一线生产服务思想,安全第一思想。

2、井下供电做到“三无”(无鸡抓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防护装置整齐),“一坚持”(坚持不带电作业)。

3、机械设备出了故障,修理要及时,一切为生产出发,做到随叫随到。

4、机组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市电停后,5分钟机组发电能正常运行。如工作不负责,出了问题,追究经济责任。

5、井下电工必须熟悉全部电器设备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值班期间加强巡视,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证当班生产正常进行,如因电器故障耽误生产或超过2小时者,进行经济罚款。

6、井下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安全性能(防爆、防火)合格后方可入井。

7、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悬挂“高压危险、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牌。

8、检修设备和接线需要停、送电时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便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9、在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必须系保险带。

10、不便就近按闸刀的维修情况,要悬挂“严禁送电”牌。

11、必须依照规程办事,严禁使用明闸刀、明开关。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2

1、7点前到校学生每人次扣0.5分,放学后不得逗留在学校内,4点30分后滞留学校的.学生每人扣0.5分。

2、学生一律只能从正校门进出学校,不得翻围墙出校,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3、中午需要回家吃饭的学生需要提供出门证才能进出。其他学生如因病因事出校门,班主任要写好出门单由其父母接走。

4、各班放学时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教室进行简短的安全教育,再列队到校门口后带学生走出校门,低年级实行与家长对接。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3

一、服从

1、严格遵守学校及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推诿、不敷衍。

2、对上级领导交代的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无条件地完成。

二、责任

1、尽职尽责,把自己辖区的每一间宿舍按照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真完成,达到全天迎接检查和参观的标准。

2、有效地进行学生宿舍管理指导工作,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总结,主动自觉,不等不靠,百分之百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3、在作息间内,不脱岗,睡岗,学生午休、冲凉、晚寝时逐室巡视,并认真写值班、交接班记录。

4、安排、组织好学生的就餐、就寝、冲凉等学生的日常工作。善于管理、敢于管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就餐、就寝及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服务

1、对每一位学生奉献出爱心,了解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如学习情况、家庭情况、身体情况、思想情况等)

2、精心照顾幼儿一日生活,及时提供给幼儿足够足量的水、饭、菜。

4、做好学生的分餐,消毒工作。工作认真、细致、不漏项。

5、注重纠正幼儿挑食、偏食现象。教育幼儿吃饭不说话不打逗,注意力集中、不撒饭,保持桌面、地面、身上干净。

6、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饭前饭后要洗手。

7、户外活动前后,注意提醒幼儿并帮助能力差的幼儿穿脱衣服、鞋子、扣好纽扣、系好鞋带,保持幼儿仪表整洁。

8、及时清洗被幼儿大小便污染的衣物,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或是学校备用的衣服,为幼儿换上干净的衣服。

9、根据天气的变化,注意每一位幼儿的情况,如有身体不适、发烧的情况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10、要随时保持教室内外以及所负责管辖的卫生区内的卫生。

四、物品管理

1、要保管好教室内的所有物品,并摆放整齐、卫生保持好。

2、对幼儿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妥善保管,幼儿巾杯要做好记号。

3、保管好幼儿玩具、文具及衣物防止用错或丢失。

4、每天下班前,管好门、窗、水、电,发现不安全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5、带领幼儿管理好本班内的`各种物品。

6、清扫卫生区时所用的水碱净,消毒液,用时注意安全,用后及时交回教室。

五、育人

1、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律、自理能力,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宿舍的管理。

2、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纪律、卫生、生活习惯。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祖国而学习的远大理想。

六、安全

1、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学生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行为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健康安全)

2、学生早晨到校后、中午就餐、及下午放学时生活教师逐室清点人数并认真记录。

3、每日清查辖区各教师、寝室的水电,设备,如有不安全隐患,及时登记、上报。

4、对患病学生及时送校医处就诊,并登记上报。

5、教育学生不攀爬楼梯扶手、阳台护栏,不在楼道、宿舍内追逐、打闹。

6、对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应主动询问,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

注:深入学生中间和学生广交朋友,教育学生要循序渐进,要有耐心和真心。与班主任、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生活区的生活情况,共同寻找育人的最佳方法。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4

一、安全教育(10分)

1、每天读报钟时间对学生搞好安全警示提醒教育,有记录(3)。

2、每周上好安全课,要求有教案、学生有记录(5分)。

3、每月教室黑板报有安全知识相关的.内容(2分)。

二、安全管理(35分)

1、有班级安全管理制度(2分)。

2、有记录班级安全事故的登记簿(2分)。

3、按时上交安保科规定的各项资料(3分/次)。

4、如实填写,按时报送班级不回家学生报告表(3分/周),若不如实按时报送,加倍扣分。

5、有学生缺勤考核公布栏,学生缺勤每周不超过3%得4分,不超过5%的2分,超过5%不得分。

6、每天对学生就寝检查认真履职尽责,到岗率100%得(2分/天,一周14分),到岗率90%得10分,到岗率达80%得5分,到岗率低于80%不得分。

7、大型活动、集会、课间操、升旗仪式必须到岗,组织学生有序疏散(4分)。

8、班级学生重大违纪事件到场协调处理(3分)。

三、安全事故(40分)

1、发生群殴(3人以上)、持械伤人、偷盗、诈骗等安全事件(每次扣10—20分)。

2、发生打架斗殴(3人以下)(扣5——10分)。

3、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扣5分/人次)。

4、熄等后在宿舍点蜡烛(扣2分/次)。

5、深夜进出校园,翻越校门、围墙,跳楼外出(扣5分/人次)。

6、私藏、携带管制器械(扣3分/件次)。

7、损坏消防设施、应急灯、交通设施或公物 ……此处隐藏10277个字……,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宝应县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9

1、市直学校考核内容共计80条,没有重点标识的每条1分,计100分;县区局考核内容共计85条,没有重点标识的每条1分,计110分。

2、考核评定档次分为达标先进、达标合格和不合格。

(1)达标先进单位在达标合格单位中择优确定(参考分数在95分以上);

(2)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为达标合格单位;

(3)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

①有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后隐瞒不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②有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后隐瞒不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其他任何奖项的评选,并追究相关责任。

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暨平安校园的评比,同时不得参评其他任何奖项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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